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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AG·(中国)集团|老两口将房给儿子结婚 拆迁分三套想要一套遭拒

发布时间:2025-03-10 17:34:22    次浏览

十年前,为了给儿子结婚,老胡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儿子。十年后,这处房屋拆迁分得了三套房,老胡想要其中一套房的产权,却没能得到儿子的答应,父子间还闹起了不小的矛盾。近日,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调处了这样一起父子间的房产纠纷。父亲想要一套房的产权老胡是鼓楼区人,几十年前单位分给了一套三室一厅80多平方米的住房,房改时买下了房屋的产权。2004年,儿子小胡交了女朋友要结婚,对方家里要求儿子名下得有住房,老两口稍作合计,便将房子过户给了儿子。2011年,这套老房子要拆迁,老胡家采取产权置换的方式,根据拆迁方案分到了60多平方米住房两套、45平方米单室住房一套。老胡提出要其中一套房子的产权,而当时小胡也给老胡签下了承诺书,答应在取得产权后将45平方米的安置房过户给老胡,而老胡须承担差价和过户费。转眼安置房开始分配了,儿子却开始否认要给父母产权。这下子老胡急了,不知道45平方米的房子哪一天分到自己手上,心里不放心,见儿子一次,就提出来一次。儿子被逼急了,就直接告诉老胡:“要想我来看你,就别提房子的事情!”愿给父母住不愿转产权从老胡夫妻口中得知,儿子小胡对父母并非不孝顺,逢年过节也都会过来看望。对于老两口的住房问题,小胡更是答应等两套60多平方米房子装修完成后,随便老两口挑选入住,但这45平方米房子的产权就是不能给。在与小胡的电话联系中,小胡承认父亲将房子过户给自己是因为娶妻结婚,未付房款。但他表示自己并没有承诺将45平方米房子给父母,父母要产权是想把这套房子给姐姐,因为他们后悔没给女儿一份。小胡的妻子更是表示,结婚前,老公的工资全部交公婆保管,结婚后不但没有要回来,自己的父母还陆续给了不少钱,全部加在一起大约有18万元,少给的房款只有几万元,自己有证据能证明。对此,老两口均表示,没有收到过一分钱房款。调解建议共同解决房款老胡两口子万般无奈下,求助到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父子之间的这场纠纷本不该有,小胡也不是不顾父母的不孝子,法援律师常开余为此展开了调解。常律师指出,父子房产过户是以实现小胡婚姻为目的,假借买卖名义办理的房产赠与。小胡取得房屋产权后,老胡夫妻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拆迁过程中,小胡对父母住房的妥善安排,是拆迁办能否与其签订拆迁协议的前提条件,小胡所签下的承诺书具备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要件。因此,不论儿子媳妇如何想法,也不论父母是否将该房产再转赠给女儿,作出的承诺将无法改变。经过常律师初步调解,儿子媳妇表示,45平方米的房子可以过户给父母,但购房款必须父母自己出。老胡认为拆迁中共分得100多万元补偿款,都用于购买置换房,其中包括购买45平方米的房子,因此只同意按承诺书的条件去做。为了避免双方各执己见,常律师建议,父子双方各承担一部分,共同解决掉买房款问题。(文中人物为化名)律师观点房产过户当谨慎负责承办此案的法援律师常开余表示,像这样因为过户而导致的父母与子女间房产纠纷的案例他碰到过不少,这样的过户行为对父母长辈而言是有风险的。一旦子女一方发生变化,首先损害的必将是父母们的利益,而由于过户时采用的是合法的买卖手续,到这时候再求助于法律也很难要回房产,维护自身利益了。